《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由歐盟制定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核發給會員國的碳排放許可稱之為「允許排放額度」(allowance)。企業可以出售自身沒有用完的額度,或是購買額外配額來進行排放。
歐盟(EU)於2025年11月提交國家自主貢獻(NDC 3.0)。 EU 於 2015 年提交 INDC(預定貢獻),於 2016 年簽署並生效為 NDC,當時的目標為「到 2030 年比 1990 年減少至少 40% 溫室氣體排放」,後續透過 European Climate Law 等法規將目標提升,2020 年決議將 2030 減排目標提高為至少 55% (比 1990 年)並訂立到 2050 年實現氣候中和(net zero)為法定目標。本次文件提出為「後續」NDC(successive NDC),表示在現行2030 目標基礎上進一步提升。EU 及其會員國表示,到 2035 年,預計達成「比 1990 年淨溫室氣體排放減少約 66.25%至 72.5%」的指標性貢獻,同時保持原先的2030 年「至少 55% 減排」目標不變,並請 UNFCCC 秘書處在NDC註冊表中同時登錄2030 年與2035 年目標。
主要政策與措施:
1.Fit for 55 套案:涵蓋 ETS 擴展、能源效率、運輸減碳、建築排放管制。
2.REPowerEU 計畫:加速能源轉型,2030 年可再生能源占比提升至 45%。
3.Clean Industrial Deal:推動工業脫碳與競爭力。
4.碳移除框架:建立 EU 認證制度,涵蓋永久碳移除、碳農業、產品儲碳。
進展與成效:
1, 能源轉型:
2023 年新增太陽能 50 GW、風能 15 GW,總容量達 480 GW。
2024 年 EU 電力 73% 無排放,其中 47.3% 可再生能源。
煤電占比降至 11%(2024 年),太陽能首次超越煤電。
2. 運輸部門:
新車 CO₂ 排放:2030 年減 55%,2035 年達零排放。
SAF(永續航空燃料):2025 年占比 2%,2050 年達 70%。
3. 甲烷減排:2030 年前大幅削減油氣部門甲烷排放。
4. 自然碳匯:土地部門淨移除增加 42 Mt CO₂-eq,推動生態農業與森林保護。
全球合作與承諾下支持 1.5°C 限溫目標,呼籲全球 2030 年前三倍提升再生能源容量、能源效率年增速翻倍。推動逐步淘汰低效化石燃料補貼,並加強國際碳市場合作。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The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
瑞典為世界國民所得最高國家之一,為小型、開放及具競爭力的經濟體,同時擁有航空、核電、汽車、國防、通訊、生技醫藥、資訊軟體、奈米、光子學(Photonics)及汽車電子(Telematics)、新能源開發等產業發展。仰賴國際貿易,出口為主要經濟成長來源。
瑞典政府於2016年啟動五項創新夥伴關係計畫 (智慧交通、生命科學、智慧城市、智慧工業、新材料),以幫助應對瑞典面臨的一系列社會挑戰,以及宣布規劃發展航空產業電氣化,以助減緩氣候變遷問題。
主要輸出項目有機械和運輸設備、化學品、原料、礦物燃料等,而主要輸入項目有機械和運輸設備、化學品、礦物燃料,潤滑劑及相關材料、食物,飲料和煙草等。主要貿易國家包含挪威、德國、荷蘭、美國等。
1,058.7萬
(2024)
6,400億美元
(2024)
59,510美元
(2024)
2.4%
(2024)
1%
(2023)
23.3%
(2023)
工研院產科國際所、世界銀行、 Branddirectory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Net Zero Trac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