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於2021年8月通過,明確規範2050年碳中和目標,並制定國家碳中和綠色成長策略,包含截至2050年全面停用火力發電站的計畫。本法擬出A、B兩大情境,A計畫案係完全停止使用煤炭和液化天然氣(LNG)發電,B計畫案則持續使用LNG但使用溫室氣體移除技術如碳捕集與封存(CCUS)等技術去碳。AB兩方案皆會停止燃煤發電,並提升再生能源使用。
該法案第8條第1項指出,韓國的中長期目標是到2030年將碳排放量比2018年減少35%以上,該法施行令第3條第1項將減排比例明確設定為 40%。
韓國憲法法院於 2024年8月29日 發布的新聞稿,針對韓國政府設定的 2030年國家溫室氣體減排目標 是否侵犯人民基本權利(特別是環境權)提出憲法訴願,後續發展值得關注。Climate Crisis Case Press Release.hwp
該法案設立對於重碳排產業(如鋼鐵、水泥、化工、電力)而言,提供了一條「捕捉→輸送→儲存/利用」的可制度化通路。亦有產業鏈效益,從技術開發、設備建置到後端儲存或利用。
韓國政府將 CCUS 視為實現 2050 年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技術路徑之一。
2015年韓國正式啟動全國性碳排放交易機制,成為亞洲首個實施國家,並持續推動碳市場建設,不僅在2020年修改《排放交易法》,允許金融機構參與次級市場的碳交易,以提高碳市場流動性,更於2021年擴大碳交易的產業別,新增建築和運輸兩大部門,使管制產業增加至六個,包含電力、工業、建築、廢棄物、運輸、公部門 ,共涵蓋685家業者,共計7億噸排放(占該國總排放量74%)。
《再生能源法》旨在促進再生能源的使用與發展,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支持韓國達成碳中和與氣候目標,符合《巴黎協定》承諾。
主要修正內容:
再生能源配額制度:
電力市場改革:
技術與研發:
這份法令是韓國能源轉型的重要里程碑,將加速再生能源在國內能源結構中的比重,並促進綠色經濟發展。
資料來源:ICAP、工研院產科國際所
韓國為G20及OECD成員國,且為APEC及東協之創始會員國。國家GDP、出口及進口皆為世界排名第10。
韓國製造業在GDP占比為32.6%,高於歐盟的22.5%及美國18.2%。韓國在鋼鐵、造船、汽車、半導體及數位產品等製造業有很強的國際競爭力,多數產品擁有自主品牌,產業架構以大型財閥為重要經濟推動者。該國的現代重工、三星重工、大宇造船海洋株式會社和STX造船海洋為全球前四大造船廠;現代起亞汽車(KIA)為全球第三大汽車生產商;另該國的三星、LG、SK皆是世界知名的電子產品製造商,其中三星更是全球最大的資訊科技公司。
韓國2010年以《低碳綠色成長基本法》為基礎,草擬碳排放交易制度,並於2015年1月1日開始實施全國性碳交易制度,成為亞洲第一個在全國實施ETS的國家。
5,171萬
(2024)
1.8 兆美元
(2024)
36,024美元
(2024)
2.0%
(2024)
1.75%
(2024)
35%
(2024)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世界銀行、Branddirectory(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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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Net Zero Trac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