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因應氣候危機之碳中和與綠色成長基本法》(簡稱《碳中和基本法》)於 2021 年頒布、2022 年施行,使韓國成為全球第 14 個將 2050 碳中和納入法律約束的國家。
減碳目標與里程碑:法律明定韓國須於 2050 年達成碳中和(淨零排放);法定 2030 年國家溫室氣體減排目標(NDC)為 較 2018 年基準(7.276 億噸)減少 40%。
治理體系與政策工具:由國務總理領導「2050 碳中和綠色成長委員會」作為最高控制塔;創立氣候影響評估、氣候響應預算編列與氣候響應基金等制度,並推動受轉型衝擊區域的公正轉型(Just Transition)。
憲法裁判所裁定與修法:2024 年 8 月,韓國憲法裁判所判決本法因欠缺 2031 至 2049 年間的定量減碳路徑而屬「憲法不合致」;國會隨即於 2026 年完成修法,補齊 2040 年及 2045 年等階段性減排指標(如 2040 年減排 69%~80%),以避免減碳負擔過度轉嫁給未來世代。
該法案設立對於重碳排產業(如鋼鐵、水泥、化工、電力)而言,提供了一條「捕捉→輸送→儲存/利用」的可制度化通路。亦有產業鏈效益,從技術開發、設備建置到後端儲存或利用。
韓國政府將 CCUS 視為實現 2050 年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技術路徑之一。
2015年韓國正式啟動全國性碳排放交易機制,成為亞洲首個實施國家,並持續推動碳市場建設,不僅在2020年修改《排放交易法》,允許金融機構參與次級市場的碳交易,以提高碳市場流動性,更於2021年擴大碳交易的產業別,新增建築和運輸兩大部門,使管制產業增加至六個,包含電力、工業、建築、廢棄物、運輸、公部門 ,共涵蓋685家業者,共計7億噸排放(占該國總排放量74%)。
《再生能源法》旨在促進再生能源的使用與發展,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支持韓國達成碳中和與氣候目標,符合《巴黎協定》承諾。
主要修正內容:
再生能源配額制度:
電力市場改革:
技術與研發:
這份法令是韓國能源轉型的重要里程碑,將加速再生能源在國內能源結構中的比重,並促進綠色經濟發展。
資料來源:ICAP、工研院產科國際所
韓國由大型企業集團、出口製造與高研發投入支撐,是高度工業化且深度參與全球價值鏈的經濟體。其成長易受全球電子景氣與外部需求影響,因此近年亦積極發展數位服務、內容產業、生技及新創生態系。
記憶體與先進半導體、汽車與零組件、造船、鋼鐵、石化、顯示器及二次電池為主要出口產業;金融、物流、通訊及文化內容服務亦具有國際競爭力。產業政策聚焦人工智慧、先進製程、電動車與低碳製造。
主要貿易夥伴包括中國大陸、美國、越南、日本及歐盟。臺韓在半導體、顯示器、電子零組件及石化領域既競爭也互補,並共同受到全球科技需求、出口管制與供應鏈重組影響。
5,171萬
(2024)
1.8 兆美元
(2024)
36,024美元
(2024)
2.0%
(2024)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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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2024)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世界銀行、Brandirectory(2025)
Climate Change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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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Net Zero Tra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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