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30年國家發展計畫》訂定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達到60%的目標,並於同年將化石燃料消耗量佔國家能源消費總量的20%。
為履行《巴黎協定》,巴拉圭制定《巴拉圭能源部門脫碳路徑報告》,該報告提出六大能源部門脫碳目標,並且強調應建立一強大且有能力的能源部來監督能源部門的脫碳。脫碳應由改革後的國家電力公司實施並提供服務數位化,向私營部門開放參與發電和配電。 電力總體規劃應能預估其最終用途(私人和公共交通、航運、家電、家庭和工業)與電氣化需求,並與 2050 年淨零排放一致。巴拉圭預計在 2030 年中期利用其當前的水力發電過剩產能,大舉投資現代清潔發電。
《第6977/2023號法》旨在推動巴拉圭非常規再生能源的發展,特別是太陽能、風能、生質能與其他替代能源。該法由行政部門透過第1168號法令進行規範,並由公共工程與通訊部(MOPC)及其轄下的礦業與能源副部(VMME)負責執行。
2024年2月12日,巴拉圭總統 Santiago Peña 簽署第1168號法令,正式規範《第6977/2023號非常規再生能源法》的實施。該法旨在推動非水力的再生能源發展,促進能源多元化與永續發展。La Nación / 行政部門監管再生能源法
《森林零砍伐法》(Ley de Deforestación Cero)最早於2004年確立,此後曾經歷多次延期。該法規定,在國家東部原始森林地區,不得以任何形式改變已被指定為農業生產地或人類居住地的林地的原本用途;未經許可,禁止從事木材、薪柴、木炭的生產、運輸和銷售,以及與破壞林地相關的其他經濟活動。除了行政制裁外,違法者還將受到3至8年刑罰,並有義務復原或補償所造成環境損害。2020年12月10日總統簽署新法案,將此法有效期將被延長至2030年。
《巴拉圭第三次國家自定貢獻(NDC 3.0)》的核心願景與目標(至 2035 年),建構永續、具韌性且包容的發展模式,整合經濟成長、環境保護與社會正義。氣候行動原則以科學為基礎、公平正義、自然為本、國際合作與多元參與。
2030/2035 減排目標:相較於「商業如常」(BaU)情境減少 10%;若獲得國際資源支持(資金、技術、能力建設),再減 10%。
27 項具體措施,涵蓋六大部門:農業與畜牧業、土地使用與林業(UTCUTS)、能源與運輸、工業與產品使用(IPPU)、廢棄物管理、跨部門措施。
重點策略為保護自然碳匯(如森林)、推動永續生產與技術創新、建立 MRV 系統(監測、報告與驗證)。
第二次調適通訊(2CA):提出 25 項目標與 106 條行動線,涵蓋七大優先領域:
城市與社區韌性、健康與流行病學、生態系與生物多樣性、能源、農業、林業與糧食安全
水資源、運輸。採用 SMART 原則(具體、可衡量、可達成、相關、時限)與《里約三公約》協調(氣候、生物多樣性、荒漠化)。
註:《巴拉圭第三次國家自定貢獻(NDC 3.0)技術附件(Anexo técnico)》減緩措施詳述連結:Paraguay NDC 3.0 (Anexo técnico).pdf
行政部門頒布了《碳信用法》之施行細則法令,旨在促進巴拉圭碳信用市場的發展。
2025年2月18日,行政部門公布了第3369/2025號法令(以下簡稱「法令」),該法令是對2023年10月12日頒布的第7190/2023號《碳信用法》(以下簡稱「法律」)的施行細則。
此法令的目的在於規範法律的實施,明確環境與永續發展部(MADES)的職權,並建立碳信用登記處的運作規則。
692萬
(2024)
446億美元
(2024)
6,456美元
(2024)
4.2%
(2024)
11.4%
(2024)
33.5%
(2024)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世界銀行、Branddirectory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Net Zero Trac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