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通過,促進電動交通、電氣化、生物燃料和相關基礎設施,在運輸部門發揮了領導作用。
歐盟(EU)於2025年11月提交國家自主貢獻(NDC 3.0)。 EU 於 2015 年提交 INDC(預定貢獻),於 2016 年簽署並生效為 NDC,當時的目標為「到 2030 年比 1990 年減少至少 40% 溫室氣體排放」,後續透過 European Climate Law 等法規將目標提升,2020 年決議將 2030 減排目標提高為至少 55% (比 1990 年)並訂立到 2050 年實現氣候中和(net zero)為法定目標。本次文件提出為「後續」NDC(successive NDC),表示在現行2030 目標基礎上進一步提升。EU 及其會員國表示,到 2035 年,預計達成「比 1990 年淨溫室氣體排放減少約 66.25%至 72.5%」的指標性貢獻,同時保持原先的2030 年「至少 55% 減排」目標不變,並請 UNFCCC 秘書處在NDC註冊表中同時登錄2030 年與2035 年目標。
主要政策與措施:
1.Fit for 55 套案:涵蓋 ETS 擴展、能源效率、運輸減碳、建築排放管制。
2.REPowerEU 計畫:加速能源轉型,2030 年可再生能源占比提升至 45%。
3.Clean Industrial Deal:推動工業脫碳與競爭力。
4.碳移除框架:建立 EU 認證制度,涵蓋永久碳移除、碳農業、產品儲碳。
進展與成效:
1, 能源轉型:
2023 年新增太陽能 50 GW、風能 15 GW,總容量達 480 GW。
2024 年 EU 電力 73% 無排放,其中 47.3% 可再生能源。
煤電占比降至 11%(2024 年),太陽能首次超越煤電。
2. 運輸部門:
新車 CO₂ 排放:2030 年減 55%,2035 年達零排放。
SAF(永續航空燃料):2025 年占比 2%,2050 年達 70%。
3. 甲烷減排:2030 年前大幅削減油氣部門甲烷排放。
4. 自然碳匯:土地部門淨移除增加 42 Mt CO₂-eq,推動生態農業與森林保護。
全球合作與承諾下支持 1.5°C 限溫目標,呼籲全球 2030 年前三倍提升再生能源容量、能源效率年增速翻倍。推動逐步淘汰低效化石燃料補貼,並加強國際碳市場合作。
立陶宛的《國家能源與氣候行動計畫》(NECP)為其 2021–2030 年的核心能源與氣候政策文件,承接歐盟能源聯盟及治理規範,提出國家在再生能源、減碳、能源效率、能源安全與創新領域的具體路徑。NECP 的目標十分明確:到 2030 年,再生能源將達到最終能源消費的 55%,並實現 100% 再生電力供應;在努力分擔規範(ESR)下,非 ETS 部門需相較 2005 年減排至少 21%。計畫同時強調能源效率優先原則,要求建築翻新、供暖系統改善、工業與交通的能效全面提升。
NECP 的核心策略包括大幅推動風能與太陽能、建置分散式電力與儲能系統,以及強化電網與跨境連結以提升能源安全。交通部門則聚焦於電動車普及、充電設施擴建與低碳燃料的推動。工業與建築部門需導入低碳技術與智慧能源管理。計畫也支持氫能、碳捕獲與利用(CCU)及其他綠色創新技術。
在治理上,立陶宛建立跨部門減碳工作組並開發數位化監測系統,以追蹤 NECP 的執行進度。儘管計畫具備高度雄心,但仍面臨建築翻新速度不足、氣候調適策略偏弱,以及綠色創新投資龐大等挑戰。然而,NECP 將成為支撐立陶宛邁向 2050 年淨零的關鍵中期政策框架。
《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由歐盟制定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核發給會員國的碳排放許可稱之為「允許排放額度」(allowance)。企業可以出售自身沒有用完的額度,或是購買額外配額來進行排放。
立陶宛的《國家氣候變遷管理議程》(National Climate Change Management Agenda, NCCMA)是該國推動長期減碳與氣候韌性的核心政策框架,明確規劃未來三十年的氣候治理方向。議程設定了極具雄心的排放減量路徑,要求全國在 2030 年較 1990 年減排 70%、2040 年減排 85%,並在 2050 年達成溫室氣體排放淨零。這些目標涵蓋能源、交通、工業、農業、建築、廢棄物、土地使用與林業等所有主要排放部門。
在減緩方面,NCCMA 強調能源系統深度轉型,包括加速再生能源發展、提升能效、去碳化供暖與電力部門,以及推動電氣化與綠色交通。工業部門需導入低碳技術,農業則透過改善肥料管理、畜牧排放與推動氣候智慧農法降低排放。土地使用與森林部門則肩負擴大碳匯的關鍵角色,透過造林、森林永續經營及濕地恢復來提高吸收量。
議程同時高度重視 氣候調適,要求強化基礎設施韌性、提升水資源管理能力、改善都市規劃,以及加強健康、農業與生態系的氣候風險管理。為確保政策落實,NCCMA 建立了跨部門治理架構,並要求定期評估、監測與更新政策措施,確保立陶宛能在 2050 年前朝向低碳、具韌性且永續的經濟模式轉型。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European Council
立陶宛為歐盟成員國,同時是世界貿易組織(WTO)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也是波羅的海三國中規模最大的經濟體,2020年人均GDP接近2萬美元為三國中最高。
立陶宛於1990年脫離蘇聯成為第一個宣布獨立的前蘇聯國家,迅速由計劃經濟轉型為市場經濟,有「波羅的之虎」的稱呼。其95%海外投資來自歐盟國家,以瑞典為最大投資國。
立陶宛人力高等教育占比高,積極發展資通訊產業,吸引外商投入電子金融產業。立陶宛自然資源豐富,農產與木業加工及相關製造業興盛,且在農業與食品安全方面法規嚴謹。
288.5萬
(2024)
848.7億美元
(2024)
19,094.12美元
(2024)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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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023)
24.2%
(2023)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世界銀行、 Branddirectory (2021)、CIA
Climate Change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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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mate Change 2021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Net Zero Trac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