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策略於2015年通過,旨在透過綠色成長(包含農業、能源、旅遊、運輸、廢器物和水資源)以及減緩氣候變遷來實現永續發展,並提供植樹造林、能源和資源管理以及環境領域的具體目標。
約旦在其第三版國家自定貢獻(NDC 3.0)中,明確提出到2030年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根據該文件,約旦承諾在「商業如常」(BAU)情境下,於2030年前實現總減排31% 的目標。這個目標分為兩個部分:無條件減量5%,由約旦自行承擔;以及有條件減量26%,需依賴國際資金、技術與能力建設等外部支援。
本次NDC 3.0以2010年作為基準年,並涵蓋能源(含運輸)、工業製程與產品使用(IPPU)、廢棄物管理,以及農業、林業與其他土地利用(AFOLU)等部門。約旦強調,這些部門的協同減排對於實現國家氣候目標至關重要。
在具體措施方面,約旦已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在電力結構中的占比,從2020年的12%提升至2024年的28.5%;電動車的市場滲透率也顯著成長,達到21%,約有12萬輛電動車投入使用。此外,約旦積極推動城市與鄉村的植樹造林,年均碳吸收量約11,900噸CO₂e,並在工業部門推動水泥與化工產業的氮氧化物減排。大型基礎建設如 Aqaba–Amman 海水淡化與輸水計畫、快速公車系統第二期(BRT-2)等,也被納入主要減碳行動。
截至2024年,約旦已實現約24.8%的減排進度,相當於避免了9,269 Gg CO₂e的排放,顯示其在氣候行動上的積極作為與國際合作需求。
約旦內閣核准新規定,對以下項目免除關稅與一般銷售稅:太陽能與風能設備(如金屬基座、電纜、變壓器)、儲能系統、集中式太陽能設備、能源稽核服務、太陽能熱水系統及其配件、絕緣材料。此政策是《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法》修法後的延伸,目標在提升再生能源使用率、鼓勵高效率電器與照明設備、控制能源消耗成長速度。
約旦於 2025 年通過新版 Electricity Draft Law of 2025,草案涵蓋電力市場改革、儲能與綠氫發展機制、促進再生能源投資,旨在取代 2002 年第 64 號臨時電力法。法制化綠氫與儲能技術框架,為長期零排放能源體系鋪路。
本計畫於2013年通過,為期七年,主要目標為優先考慮減緩和適應氣候變遷、保持低碳經濟成長、發展永續水資源和農業資源,同時將政策和法律框架納入各個私營和公共部門,為實施相關政策提供指引。
《2022–2050 國家氣候變遷政策》(National Climate Change Policy 2022–2050)於2023 年 3 月發布;提出建立「氣候韌性社會」與「加入全球碳中和運動」的長期方向;要求各部門政策主流化氣候考量。是首度以國家層級政策提出「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願景之文件,但尚未設定具體淨零年份。
2024 年《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法》第12號法案與第58號附例於 9 月生效,取消原有「淨計量(Net Metering)」制度,改為四種併網機制:
除 Buy-All / Sell-All 外,其他機制需繳交「電網費」,依用戶類型不同而異。
根據用戶的用電模式,這些機制可讓再生能源用戶有效「儲存」電力於國家電網。
僅限於 2024 年 6 月 1 日前取得核准的再生能源案場。
約旦是規模較小、對外開放且以服務業為主的經濟體,連結黎凡特、海灣與紅海市場,並具相對成熟的教育、醫療與金融體系。由於能源、水資源與國內市場有限,其經濟較仰賴進口、僑匯、外援、觀光與區域貿易,就業與財政壓力是長期挑戰。
磷礦、鉀鹽、肥料與化工是重要資源型產業,製藥、成衣、食品加工及工程產品亦具出口能力;資訊通訊、商業流程服務、醫療與健康旅遊則以專業人才建立區域優勢。再生能源、物流與高值農業是後續投資重點。
主要貿易夥伴包括美國、沙烏地阿拉伯、印度、伊拉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中國大陸及歐盟。臺約往來可聚焦肥料與礦產、製藥、電子、機械、化工及資通訊服務,並利用約旦自由貿易協定網絡拓展區域市場。
1,179萬人
(2025)
522.5億美元
(2023)
3,940美元
(2023)
2.5%
(2024)
4.8%
(2023)
24.8%
(2023)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世界銀行、Branddirectory (2021)
Climate Change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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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Net Zero Trac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