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新版《再生能源法》生效以來,聯邦政府陸續推出多項法案與計畫,進一步掃除再生能源發展的障礙,特別是針對太陽能與風能的擴建,以確保實現2030年再生能源發電佔比80%的目標。
具體擴建路徑如下:陸上風電到2030年達到115GW的裝置容量;離岸風電到2030年至少達到30GW,2045年達到70GW;太陽能到2030年達到215GW。
德國政府後續推出了更具體的配套法案和策略:
為推動能源密集型產業深度減碳而設的關鍵政策工具,在德語中稱為「氣候保護契約」(Klimaschutzverträge),近期已取得實質性進展。2024年10月成功完成首輪競標,選出15個工業轉型計畫,涵蓋化工、鋼鐵、造紙、玻璃、金屬等多個能源密集型產業。這些計畫將在未來15年的合約期內,獲得最高總計約28億歐元的政府補貼。預計這些受資助的項目總共能減少高達1700萬噸的二氧化碳當量排放。目前正積極籌備第二輪,並計畫擴大適用範圍,納入碳捕捉與封存技術。
德國聯邦政府已於2023年7月正式通過《國家氫能策略更新版》(Fortschreibung der Nationalen Wasserstoffstrategie),新版策略旨在加速德國氫能市場的發展,確立其在氫能技術領域的全球領先地位。
相較於2020年的初始版本,更新後的國家氫能策略主要有以下幾項關鍵性進展:
德國的《氣候行動法》在2021年再度進行重大修正,將減碳目標全面升級:
在2024年COP29的《減少有機廢棄物中甲烷宣言》,已有超過 30 個國家簽署。這些國家代表了全球有機廢棄物甲烷排放的 47% 左右。該宣言要求各國氣候政策制定具體目標,以減少廢棄物和食品系統中的甲烷排放,並與1.5°C目標保持一致,這是 Global Methane Pledge(全球甲烷倡議)的一部分具體行動。歐盟自2030年起也針對進口歐洲的石油和天然氣實施甲烷排放限制。
《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由歐盟制定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核發給會員國的碳排放許可稱之為「允許排放額度」(allowance)。企業可以出售自身沒有用完的額度,或是購買額外配額來進行排放。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 Federal Ministry for Economic Affairs and Climate Action
德國經濟是世界第四大經濟體,2020 年佔歐盟GDP的四分之一,貿易占GDP的 88.1%,是世界第三大進出口國,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汽車出口國。
德國的經濟模式,高度依賴於密集的中小企業 (SME) 網絡,同時也是歐洲工業化程度最高的國家。其中車業是該國占比最大的產業,其他專業產業包括機械工程、電氣和電子設備以及化工產品。
2024年德國主要貿易國,包含美國、法國、荷蘭、中國大陸等。
8,475萬
(2024)
4.92兆美元
(2024)
57,910美元
(2024)
0.8 %
(2024)
0.8%
(2023)
26.8%
(2023)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世界銀行、Branddirectory (2021)、CIA
Climate Change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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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Net Zero Trac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