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風險和脆弱性進行了評估,並在必要時提出了與適應有關的針對具體部門的行動方案。
歐盟(EU)於2025年11月提交國家自主貢獻(NDC 3.0)。 EU 於 2015 年提交 INDC(預定貢獻),於 2016 年簽署並生效為 NDC,當時的目標為「到 2030 年比 1990 年減少至少 40% 溫室氣體排放」,後續透過 European Climate Law 等法規將目標提升,2020 年決議將 2030 減排目標提高為至少 55% (比 1990 年)並訂立到 2050 年實現氣候中和(net zero)為法定目標。本次文件提出為「後續」NDC(successive NDC),表示在現行2030 目標基礎上進一步提升。EU 及其會員國表示,到 2035 年,預計達成「比 1990 年淨溫室氣體排放減少約 66.25%至 72.5%」的指標性貢獻,同時保持原先的2030 年「至少 55% 減排」目標不變,並請 UNFCCC 秘書處在NDC註冊表中同時登錄2030 年與2035 年目標。
主要政策與措施:
1.Fit for 55 套案:涵蓋 ETS 擴展、能源效率、運輸減碳、建築排放管制。
2.REPowerEU 計畫:加速能源轉型,2030 年可再生能源占比提升至 45%。
3.Clean Industrial Deal:推動工業脫碳與競爭力。
4.碳移除框架:建立 EU 認證制度,涵蓋永久碳移除、碳農業、產品儲碳。
進展與成效:
1, 能源轉型:
2023 年新增太陽能 50 GW、風能 15 GW,總容量達 480 GW。
2024 年 EU 電力 73% 無排放,其中 47.3% 可再生能源。
煤電占比降至 11%(2024 年),太陽能首次超越煤電。
2. 運輸部門:
新車 CO₂ 排放:2030 年減 55%,2035 年達零排放。
SAF(永續航空燃料):2025 年占比 2%,2050 年達 70%。
3. 甲烷減排:2030 年前大幅削減油氣部門甲烷排放。
4. 自然碳匯:土地部門淨移除增加 42 Mt CO₂-eq,推動生態農業與森林保護。
全球合作與承諾下支持 1.5°C 限溫目標,呼籲全球 2030 年前三倍提升再生能源容量、能源效率年增速翻倍。推動逐步淘汰低效化石燃料補貼,並加強國際碳市場合作。
系統地為到 2050 年實現 80-95% 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制定方針。除少數例外情況外,芬蘭將逐步淘汰煤炭發電。運輸生物燃料的份額將增加到30%,並且預計到 2030 年強制將 10% 的生物燃料混合到用於空間供暖和工作機械的輕燃料中。
562.1萬
(2025)
2,988億美元
(2024)
53,475美元
(2024)
-0.3 %
(2024)
2.3%
(2023)
23.9%
(2023)
芬蘭是一個高度工業化的市場自由經濟體,近年電子業是芬蘭最重視研發的產業,主要涵蓋電子電機、機械科技、金屬科技、IT和顧問服務等產業,總體營業額占近一半的芬蘭出口額。由於氣候寒冷,農業發展僅限於維持基礎產品的自給自足。重要的出口行業林業為農村人口提供了二級職業。
主要進口石油原油及其他油類、機動車輛及配備、電力、通訊用品及配備等;主要出口原油以外之石油及提自瀝青質礦物之油類、紙漿及紙製品、客用車輛、木材及木製品等。
2025年主要貿易夥伴國包含歐盟、英國、美國、中國大陸等。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世界銀行、branddirectory (2021)、CIA
集團內子公司做法有: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