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的 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計畫 (NAP2030)(National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 Plan to 2030)是一份長期策略報告,其願景是:「在氣候變遷中保障福祉、安全與穩定」。
NAP2030 建立在深入的風險與脆弱性評估之上,並將「調適 (adaptation)」納入國家氣候政策體系 (與氣候法對接)。它界定了三大核心目標:
增強社會調適意願:提升全社會應對氣候變遷的意識與動力,讓個人與組織更積極參與調適工作。
加強風險評估與管理能力:建立有效工具與體系,讓政府與地方機構能夠評估氣候風險(如洪水、乾旱、熱浪)並提前預防與處理。
提升調適能力:確保有足夠資源與制度支持,以預防、準備及應對氣候變遷對自然、生物多樣性、基礎設施與人類健康等方面的衝擊。
為落實這三大目標,計畫分為 十個主題 (themes),每個主題都有具體目標與行動方案,涵蓋:全國性策略與前瞻 (foresight)、安全與供應保障、糧食與營養安全、基礎建設與都市環境、自然資源與生物多樣性 (包括自然解決方案)、健康、文化遺產、地方與區域風險管理、國際合作,以及知識庫、溝通與監測。
此外,該計畫強調跨部門整合 (mainstreaming):調適措施將融入不同政策領域 (如水資源管理、森林、建築、文化資產等),並運用自然為本 (nature-based) 解決方案來增強氣候韌性。
歐盟(EU)於2025年11月提交國家自主貢獻(NDC 3.0)。 EU 於 2015 年提交 INDC(預定貢獻),於 2016 年簽署並生效為 NDC,當時的目標為「到 2030 年比 1990 年減少至少 40% 溫室氣體排放」,後續透過 European Climate Law 等法規將目標提升,2020 年決議將 2030 減排目標提高為至少 55% (比 1990 年)並訂立到 2050 年實現氣候中和(net zero)為法定目標。本次文件提出為「後續」NDC(successive NDC),表示在現行2030 目標基礎上進一步提升。EU 及其會員國表示,到 2035 年,預計達成「比 1990 年淨溫室氣體排放減少約 66.25%至 72.5%」的指標性貢獻,同時保持原先的2030 年「至少 55% 減排」目標不變,並請 UNFCCC 秘書處在NDC註冊表中同時登錄2030 年與2035 年目標。
主要政策與措施:
1.Fit for 55 套案:涵蓋 ETS 擴展、能源效率、運輸減碳、建築排放管制。
2.REPowerEU 計畫:加速能源轉型,2030 年可再生能源占比提升至 45%。
3.Clean Industrial Deal:推動工業脫碳與競爭力。
4.碳移除框架:建立 EU 認證制度,涵蓋永久碳移除、碳農業、產品儲碳。
進展與成效:
1, 能源轉型:
2023 年新增太陽能 50 GW、風能 15 GW,總容量達 480 GW。
2024 年 EU 電力 73% 無排放,其中 47.3% 可再生能源。
煤電占比降至 11%(2024 年),太陽能首次超越煤電。
2. 運輸部門:
新車 CO₂ 排放:2030 年減 55%,2035 年達零排放。
SAF(永續航空燃料):2025 年占比 2%,2050 年達 70%。
3. 甲烷減排:2030 年前大幅削減油氣部門甲烷排放。
4. 自然碳匯:土地部門淨移除增加 42 Mt CO₂-eq,推動生態農業與森林保護。
全球合作與承諾下支持 1.5°C 限溫目標,呼籲全球 2030 年前三倍提升再生能源容量、能源效率年增速翻倍。推動逐步淘汰低效化石燃料補貼,並加強國際碳市場合作。
這份由芬蘭經濟與就業部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在 2022 年提出的策略,為芬蘭實現 2035 年碳中和目標提供系統性路徑。
它同時與芬蘭新氣候法 (Climate Change Act) 對接,明定至 2030 年減排 60%、2040 年減排 80%,並在 2050 年朝 90–95%減排方向努力。
策略強調以下幾大行動方向:
能源轉型與脫碳:大力投資再生能源 (如風能、生物能)、電氣化、氫能,以及系統整合 (system integration),以替代傳統化石燃料。
氫經濟:提出國家氫策略 (hydrogen strategy),鼓勵電解氫與 e‑燃料 (electrofuels) 的發展,並設立具體電解能力目標。
政策穩定性與長期投資:透過碳交易制度 (emissions trading) 和具預測性的長期氣候/能源政策,引導企業做綠色技術投資。
公共影響評估:在策略規劃過程中,評估了環境、性別、經濟、社會區域等影響,力求兼顧可持續性與公平性。
森林與碳匯 (sinks):強化土地利用與森林碳匯能力,視森林和土地利用為重要碳儲存來源。
總體而言,這份策略是芬蘭中長期綠色轉型的藍圖:它不只是設定雄心目標,也提供了一系列政策工具 (能源、氫能、制度機制) 支撐,並強調公平轉型與穩定投資環境,是芬蘭達成 2035 年碳中和願景的重要基石。
芬蘭《能源與氣候路線圖 2050》(Energy & Climate Roadmap 2050)是其長期減碳戰略的願景文件,設定至 2050 年實現溫室氣體排放大幅減少(80–95%,相較於 1990 年)為目標。
重點包括三大戰略支柱:
能源效率提升:強調有效利用能源,在建築、工業和運輸部門推動節能技術與需求管理。
擴大再生能源和清潔技術:積極發展風能、生物能、核能等低碳能源,配合電氣化和科技創新推動系統轉型。
安全與經濟競爭力並重:在追求氣候目標的同時,維持能源供應安全與國家競爭力,透過政策穩定性鼓勵投資,並強化本土綠能技術出口潛力。
此外,路線圖不是為了選擇單一路徑,而是分析多條可能情境 (scenario),探討成本效益、技術可行性與制度條件。
總之,這份路線圖為芬蘭打造長期、可預測的低碳發展框架,是政府與產業做出投資決策的重要參考。
這份 2030 年能源與氣候策略報告(由芬蘭經濟與就業部發佈)為芬蘭在能源與溫室氣體減排方面設定中期路徑,目標與 EU 和政府政策相配合。
減排遠景:策略明定芬蘭至 2050 年追求溫室氣體減排 80–95%(相較 1990 年),而 2030 策略是邁向該長期目標的重要中繼站。
煤炭退出:報告指出將逐步淘汰能源用途的煤炭 (coal),促進清潔能源替代。
生物燃料與運輸:運輸部門將大量使用生物燃料 (biofuels),報告提出提升其佔比 (比如交通用油混摻生物液體燃料),並鼓勵生物質 (廢棄物、工業副產物) 用於燃料生產。
電動與天然氣車輛:設定目標:道路上最少要有 250,000 輛電動車 (electric vehicles) 和 50,000 輛天然氣車 (gas-powered) 以支援交通脫碳。
能源市場與系統效率:報告強調提升電力系統彈性 (demand‑supply flexibility)、能源效率與系統層面的整合能力。
可再生能源比例:預計到 2030 年,可再生能源在最終能源消費 (final energy consumption) 中的佔比將提高到約 50%。同時,提升能源自給率 (self‑sufficiency) 到約 55%。
政策機制:將採取技術中立的招標程序 (technology-neutral tenders)(例如 2018–2020 年)來支持具成本效益的新再生電力生產。
稅制與補助:策略建議利用能源稅 (energy taxation) 來鼓勵使用森林剩餘物 (forest chips) 及其他木質副產品 (by-products) 用於熱電聯產 (combined heat and power) 和生質燃料 (biofuels)。
碳匯 (森林):強化森林的成長與碳結合能力 (carbon-binding capacity),以保持或提升森林作為碳匯 (carbon sink) 的功能。
總結來說,這份策略報告是一個系統性的中期路徑圖,既聚焦於可再生能源推廣,也兼顧交通脫碳與能源市場改革,目的是為芬蘭配合其長期(2050 年)氣候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芬蘭在 2022 年通過了新的 氣候變遷法 (Climate Act, 法律編號 423/2022),於 2022 年 7 月 1 日生效。
該法案將 2035 年作為芬蘭達到碳中和 (carbon neutrality) 的法定目標。
新增 2030 和 2040 年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相對 1990 年基準),並調整 2050 年的減排目標。根據新的法案,2030 年至少減排 60%、2040 年至少 80%、而到 2050 年則至少減排 90%,但目標可以達到 95%。
範圍擴大:法案將土地利用 (land use)、土地利用改變、林業 (LULUCF) 等納入管控範圍,並首次以法令形式加入「強化碳吸儲 (carbon sinks)」的目標。
法案明定氣候政策規劃體系 (planning system),包括長期、中期與土地利用專門計畫:
長期氣候政策計畫 (long-term climate plan)、全國氣候調適 (adaptation) 計畫、中期氣候政策計畫 (medium-term plan)、土地利用部門 (LULUCF) 的氣候計畫。
政府必須定期(法律規定)向國會報告其氣候政策計畫的進展,並建立追蹤制度以檢視各項氣候目標是否達成。
法案強調「公平轉型」理念,並設立 薩米氣候理事會 (Sámi Climate Council),讓薩米 (Sámi) 原住民族以其傳統知識參與氣候政策制定。
新法也提供對政府基於氣候法做出決策的 司法上訴路徑 (例如可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 。
總結來說,芬蘭這部新的 氣候變遷法不只是訂立野心十足的減排與碳中和法定目標,也建立了系統性的氣候規劃、監督與問責機制,並將公平 (尤其是原住民族權益) 與土地利用碳匯納入整體法律架構中,是一部制度化、具約束力的氣候治理核心法規。
芬蘭《能源與氣候路線圖 2050》(Energy & Climate Roadmap 2050)是其長期減碳戰略的願景文件,設定至 2050 年實現溫室氣體排放大幅減少(80–95%,相較於 1990 年)為目標。
重點包括三大戰略支柱:
能源效率提升:強調有效利用能源,在建築、工業和運輸部門推動節能技術與需求管理。
擴大再生能源和清潔技術:積極發展風能、生物能、核能等低碳能源,配合電氣化和科技創新推動系統轉型。
安全與經濟競爭力並重:在追求氣候目標的同時,維持能源供應安全與國家競爭力,透過政策穩定性鼓勵投資,並強化本土綠能技術出口潛力。
此外,路線圖不是為了選擇單一路徑,而是分析多條可能情境 (scenario),探討成本效益、技術可行性與制度條件。
總之,這份路線圖為芬蘭打造長期、可預測的低碳發展框架,是政府與產業做出投資決策的重要參考。
芬蘭於 2024年 12 月提交了其首份 《巴黎協定增強透明機制 (ETF) 雙年度透明報告 (BTR1)》,這是根據《巴黎協定》第 13 條規定應提交之報告。
重點如下:
溫室氣體盤查 (National Inventory)
2022 年除去土地利用 (LULUCF) 部分後,芬蘭溫室氣體總排放為 4570 萬噸 CO₂ 等價。
與 1990 年相比,2022 年的排放量約下降了 36%。
能源部門是最大排放源 (約佔 72%),而交通佔能源部門排放的約 30%。交通相關排放自 1990 年以來下降約 19%,主要因為生物燃料使用增加。
農業排放佔比約 13%,自 1990 年以來降低約 17%,主要來自合成肥料使用減少。
氣候風險與調適
報告描述了芬蘭面臨的氣候變遷風險 (如極端氣候、洪水、熱浪等),並分析了國家的弱點 (vulnerabilities)。
並且具體列出其調適 (adaptation) 策略與行動,以提高氣候韌性 (resilience),包括跨部門協調和制度機制。
國際支持 (Climate Finance)
報告還說明了芬蘭對發展中國家在減緩 (mitigation) 與調適 (adaptation) 方面所提供的支援 (資金、技術、能力建設)。
透過「Common Tabular Format (CTF)」表格,芬蘭揭露其提供與動員 (mobilized) 的經濟與技術支持。
透明與協作
這份報告由多個部會 (經濟與就業部、環境部、外交部、財政部、農業與林業部、交通部) 協同製作,並由統計局 (Statistics Finland) 統籌整理。
報告也利用來自研究機構 (如芬蘭環境研究所、氣象研究所等) 的資料與分析,體現高度跨部門合作。
意義:這份 BTR1 是芬蘭對國際社會展示其氣候行動與透明度的重要文件。它不僅回報過去的排放與調適努力,也說明未來政策方向與國際責任。透過這樣的機制,芬蘭強化其對巴黎協定義務的履約,也為未來氣候政策提供數據基礎與信任保障。
562.1萬
(2025)
2,988億美元
(2024)
53,475美元
(2024)
-0.3 %
(2024)
2.3%
(2023)
23.9%
(2023)
芬蘭是一個高度工業化的市場自由經濟體,近年電子業是芬蘭最重視研發的產業,主要涵蓋電子電機、機械科技、金屬科技、IT和顧問服務等產業,總體營業額占近一半的芬蘭出口額。由於氣候寒冷,農業發展僅限於維持基礎產品的自給自足。重要的出口行業林業為農村人口提供了二級職業。
主要進口石油原油及其他油類、機動車輛及配備、電力、通訊用品及配備等;主要出口原油以外之石油及提自瀝青質礦物之油類、紙漿及紙製品、客用車輛、木材及木製品等。
2025年主要貿易夥伴國包含歐盟、英國、美國、中國大陸等。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世界銀行、branddirectory (2021)、CIA
集團內子公司做法有: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