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長期氣候策略》(ECLP)2021年通過,為南美洲第一個遵守《巴黎協定》,提出長期氣候策略的國家具體包括降低燃煤發電量、增加城市保護濕地、制定海洋保護區管理計劃、建立強制性可回收生態標籤制度、可再生能源、大規模採礦中實施零排放、綠色氫能、運輸零排放、廢氣物減少等。
《國家電能移動策略》(Estrategia Nacional de Electromovilidad) 2022 年更新,新設立目標為 2035 年城市公共交通 100% 電力化、市場販售之中小型客車 100% 為電動車;2045 年市售貨運客運車輛 100% 為電動車;2035 年市售農礦機械 (560kw)100% 電力化、2040 農礦機械 (19kw) 100% 電力化;擴大佈建全國各地充電樁等目標。
2023-2030年國家綠色氫能行動計劃考慮了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參與式部署,強調了強有力的公共政策的作用,在面對我們面臨的挑戰時,以不同的觀點建立國家願景。該計劃的構建旨在為國家能源脫碳做出貢獻,以實現在2050年之前成為碳中和和有韌性的國家的法律目標。
於2021年提出,並於 2022 年 12 月 13 日進行第 4 次三方談判並就CBAM規範達成共識,後續無須再進行三方談判。將對進口貨品採行 CBAM,盼消除出口國與歐盟碳管制政策強度不同所導致生產成本差異、避免碳洩漏,未來企業出口到歐盟市場皆必須購買 CBAM 憑證並逐步取消ETS免費排放配額。目前規劃管制產品項目為鋼鐵、水泥、鋁、肥料和電力、氫氣、特定條件下之間接排放、部分前驅物(precursors)以及若干鋼鐵下游產品(如螺釘和螺栓及相關產品)。自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並自2026起實施,過渡期時間為2年3個月。
註:CBAM此部分資訊參照2022 年 12 月 13 日進行第 4 次三方談判內容彙整,CBAM最終版本須送歐洲議會及部長理事會採認,並翻譯成會員國語言,預計在2023年第1季公布最終版本。
1,966 萬
(2024)
2,866 億美元
(2024)
16,437美元
(2024)
2.6%
(2024)
3.5%
(2023)
29.7%
(2023)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世界銀行、brandirectory (2023)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Net Zero Trac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