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於 2025 年正式提交其第三版國家自定貢獻(NDC 3.0),展現其對《巴黎協定》1.5°C目標的堅定承諾。此份更新不僅回應了 COP28 全球盤點(Global Stocktake)的科學呼籲,也強化了智利在減緩、調適與執行手段上的政策雄心。
智利設定了明確的減排目標:至 2035 年,將全國溫室氣體排放量相較於 2019 年減少 60%。這是一項涵蓋整體經濟的絕對減量目標,涵蓋能源、交通、工業、農業、廢棄物與土地利用等部門。此目標與智利長期碳中和願景一致,預計在 2050 年達成淨零排放。
智利在調適面向也展現高度重視,提出建立全國氣候風險評估系統,涵蓋水資源、農業、健康與城市規劃等領域。特別強調地方政府與社區的參與與能力建構,推動自然為本的解方(Nature-based Solutions)以提升整體韌性。
《國家電能移動策略》(Estrategia Nacional de Electromovilidad) 2022 年更新,新設立目標為 2035 年城市公共交通 100% 電力化、市場販售之中小型客車 100% 為電動車;2045 年市售貨運客運車輛 100% 為電動車;2035 年市售農礦機械 (560kw)100% 電力化、2040 農礦機械 (19kw) 100% 電力化;擴大佈建全國各地充電樁等目標。
法案於 2021 年通過,建立了「能效」法律框架,涵蓋工業、礦業、運輸、建築等部門,目標包括到2030年降低最終能源消費量 10%;到2050年降低 35%。要求高耗能公司(例如年消耗超過某標準)須設置能源管理系統、制定行動計畫並揭露能源強度,透過能耗降低與效率提升,為實現2030-2050年淨零或碳中和目標奠定基礎。
智利推動氣候法治化與環境治理的核心法規為 2022 年 6 月頒布實施的 《氣候變遷架構法》(Ley Nº 21.455 / Ley Marco de Cambio Climático),此法將國家氣候承諾提升為具法律約束力的國家政策。
該法確立智利須於 2050 年前實現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碳中和)與氣候韌性的終極目標。本法首度將國家自主貢獻(NDC)與長期氣候策略(ECLP)直接寫入法律,明確劃定 17 個中央部會、16 個大區政府及全國 345 個地方自治市的強制氣候權責。關鍵減碳與執行數據包括:
水資源與金融機制:規定全國各大水系須制定「流域水資源戰略計畫」(每 10 年更新一次),並建立「氣候變遷財務策略」及「溫室氣體自願認證系統」以引導綠色投資。
《非傳統再生能源》(NCRE Law) 於 2008 年頒布,旨在通過開發非傳統可再生能源來滿足未來的能源需求,例如地熱、風能、太陽能、潮汐能、生物質能和小型水力發電廠。能源可以由國內自己的工廠生產,也可以通過與第三方簽訂合約來生產。
智利發布的《2023–2030 年綠氫行動計畫》(Plan de Acción de Hidrógeno Verde 2023–2030)劃定 18 條行動線與 81 項措施,旨在將再生能源優勢轉化為低碳轉型動力。
國家減碳效益:綠氫及其衍生品預計貢獻智利 2050 碳中和總減排目標的 20%(整體清潔能源轉換需減少數千萬噸排放),至 2050 年終端非電氣化能源將有 70% 為零排放燃料。
產業與產能指標:計畫於 2030 年前建置 5 GW 電解槽產能,生產全球最低成本綠氫(低於 1.5 美元/kg),並於 2030 年引資每年約 50 億美元。
各國國際合作:
歐盟/德國:結合 Team Europe 與 EIB 融資,合作制定永續認證標準,並對接鹿特丹港等海運綠色走廊。
日本/韓國:與日本國際協力銀行(JBIC)簽署合作框架,鎖定發電廠混燒與鋼鐵/化工之綠氨與綠氫進口需求。
拉美國家:推動拉美與加勒比海地區統一的綠氫技術與認證標準。
智利推動氣候行動的核心政策為 2021 年發布、並經 《氣候變遷架構法》(Ley 21455 / Ley Marco de Cambio Climático) 法定化的 《國家長期氣候策略》(Estrategia Climática de Largo Plazo,簡稱 ECLP 2050)。
ECLP 是跨部會之國家級氣候策略指南,法律明確規定智利須於 2050 年實現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碳中和)與氣候韌性。該策略跨足能源、運輸、採礦及農業等領域,設定超過 400 項具體轉型指標。關鍵數據與減碳規劃包括:
碳預算總量限制:訂定 2020 至 2030 年間全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不超過 11 億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q),且排放峰值不晚於 2025 年。
能源與電力轉型:預計於 2040 年前全面淘汰煤電(發電佔比降至 0%);推動 2030 年再生能源發電佔比達 80%、2050 年達到 100%。
運具綠化與產業轉型:設定 2035 年起新售輕型客車與大眾運輸全面 100% 零排放(電動化),並擴大綠氫於重工業與外銷的應用。
更新日期:2026/07
智利具備相對成熟的制度、廣泛自由貿易網絡與面向太平洋的港口條件,經濟高度依賴礦業與外貿。國內市場規模有限,但在銅、鋰、農漁產品、能源及專業服務方面具有區域與全球重要性。
銅、鋰、鉬及其他礦產是出口核心,鮭魚、葡萄酒、水果、木漿與食品亦具競爭力;金融、零售、礦業服務與物流相對成熟。太陽能、風能、綠氫、海水淡化與礦業低碳化是投資重點。
主要貿易夥伴包括中國大陸、美國、歐盟、日本、韓國、巴西與秘魯。臺智往來以銅礦、鋰與化工原料、農漁產品、資通訊設備、機械及車輛零組件為主,雙方在礦業科技、再生能源與智慧農業具合作潛力。
於2021年提出,並於 2022 年 12 月 13 日進行第 4 次三方談判並就CBAM規範達成共識,後續無須再進行三方談判。將對進口貨品採行 CBAM,盼消除出口國與歐盟碳管制政策強度不同所導致生產成本差異、避免碳洩漏,未來企業出口到歐盟市場皆必須購買 CBAM 憑證並逐步取消ETS免費排放配額。目前規劃管制產品項目為鋼鐵、水泥、鋁、肥料和電力、氫氣、特定條件下之間接排放、部分前驅物(precursors)以及若干鋼鐵下游產品(如螺釘和螺栓及相關產品)。自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並自2026起實施,過渡期時間為2年3個月。
註:CBAM此部分資訊參照2022 年 12 月 13 日進行第 4 次三方談判內容彙整,CBAM最終版本須送歐洲議會及部長理事會採認,並翻譯成會員國語言,預計在2023年第1季公布最終版本。
1,966 萬
(2024)
2,866 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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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37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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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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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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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
(2023)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世界銀行、Brandirectory (2026)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Net Zero Tra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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