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長期氣候策略》(ECLP)2021年通過,為南美洲第一個遵守《巴黎協定》,提出長期氣候策略的國家具體包括降低燃煤發電量、增加城市保護濕地、制定海洋保護區管理計劃、建立強制性可回收生態標籤制度、可再生能源、大規模採礦中實施零排放、綠色氫能、運輸零排放、廢氣物減少等。
《國家電能移動策略》(Estrategia Nacional de Electromovilidad) 2022 年更新,新設立目標為 2035 年城市公共交通 100% 電力化、市場販售之中小型客車 100% 為電動車;2045 年市售貨運客運車輛 100% 為電動車;2035 年市售農礦機械 (560kw)100% 電力化、2040 農礦機械 (19kw) 100% 電力化;擴大佈建全國各地充電樁等目標。
能源部與日本國際協力銀行(JBIC)簽署了諒解備忘錄(MoU),旨在促進使用氫和氨作為燃料來源的領域的合作,並構成了兩個機構之間的合作框架。
智利於 2025 年正式提交其第三版國家自定貢獻(NDC 3.0),展現其對《巴黎協定》1.5°C目標的堅定承諾。此份更新不僅回應了 COP28 全球盤點(Global Stocktake)的科學呼籲,也強化了智利在減緩、調適與執行手段上的政策雄心。
智利設定了明確的減排目標:至 2035 年,將全國溫室氣體排放量相較於 2019 年減少 60%。這是一項涵蓋整體經濟的絕對減量目標,涵蓋能源、交通、工業、農業、廢棄物與土地利用等部門。此目標與智利長期碳中和願景一致,預計在 2050 年達成淨零排放。
智利在調適面向也展現高度重視,提出建立全國氣候風險評估系統,涵蓋水資源、農業、健康與城市規劃等領域。特別強調地方政府與社區的參與與能力建構,推動自然為本的解方(Nature-based Solutions)以提升整體韌性。
於2021年提出,並於 2022 年 12 月 13 日進行第 4 次三方談判並就CBAM規範達成共識,後續無須再進行三方談判。將對進口貨品採行 CBAM,盼消除出口國與歐盟碳管制政策強度不同所導致生產成本差異、避免碳洩漏,未來企業出口到歐盟市場皆必須購買 CBAM 憑證並逐步取消ETS免費排放配額。目前規劃管制產品項目為鋼鐵、水泥、鋁、肥料和電力、氫氣、特定條件下之間接排放、部分前驅物(precursors)以及若干鋼鐵下游產品(如螺釘和螺栓及相關產品)。自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並自2026起實施,過渡期時間為2年3個月。
註:CBAM此部分資訊參照2022 年 12 月 13 日進行第 4 次三方談判內容彙整,CBAM最終版本須送歐洲議會及部長理事會採認,並翻譯成會員國語言,預計在2023年第1季公布最終版本。
1,966 萬
(2024)
2,866 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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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37美元
(2024)
2.6%
(2024)
3.5%
(2023)
29.7%
(2023)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世界銀行、brandirectory (2023)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Net Zero Tracker